一年前,
弟弟买了屋子,
一年后的今天,
屋子在装修当中,
粗略预计耗费超过RM50k,
弟弟负责超过一半的费用。
虽然说,
家人已经算是为我买了屋子,
可是我始终觉得,
可以用自己的能力买屋子,
才是男人的其中一个成就。
也许,
如果到时候我真的有能力自己买屋子,
家人也会大力反对,
家人一定会希望一家人住在一起,
可是我却希望,
我可以用两年的时间拼出事业,
同时也可以与宝贝一起储蓄筑爱巢。
不过,
我们俩却仿佛对屋子的要求不一样:
我不介意买condominium,
她却希望可以买landed house。
如果,
未来我长期在PJ工作,
应该没有可能在吧生买屋子,
如果在PJ,
我应该勉强只有能力买condominium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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