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不知道,
之前一直跟同事说,
我希望我可以出名,
他们当作我在开玩笑,
还是真的觉得我有这样的企图。
如果要当一位出名的摄影师,
或许不容易,
至少我希望,
找我拍照的顾客,
过后还会介绍朋友,
指定要我帮他们拍,
只要拥有顾客群之间的名声,
我已经心满意足。
而我发现,
我最大的缺点是太过于感情用事,
竟然因为不舍得看到公司人手不足,
结果一直拖延丢信的时间,
其实我是一定要离开了,
只是不晓得该怎么开口而已。
虽然说好聚好散,
但不见得每个人都会这么做。
当化妆师说,
希望我不要走,
因为到时候将会剩下她一个人的时候,
在公司只敢跟我说秘密的时候,
其实还蛮开心的,
只是我没有可能因为一个人而放弃我的前途。
无论如何,
我一定要在24小时内交信,
不可以再心软或犹豫不决,
前途与感情,
当然是前途重要。
2008年5月29日,0点16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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